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11-28 |
28 个省、直市及自治区.中电国际由中电 投集团全资拥有,并在中国拥有及经营燃煤火力及水力发电厂.於本公告日期, 中电投集团透过中电国际及中电发展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63.59%.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开发、建设、拥有、经营及管理大型发电厂.本公司 拥有并经营大容量燃煤火力发电厂及水力发电厂,本公司亦代表其控股股东管理 另外两家位於中国的发电厂. 五凌电力的主要业务 五凌电力於一九九五年五月三日在中国注册成立,并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一 日登记为一家有限责任的中外合资企业.於本公告日期,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42,000,000 元.五凌电力由本公司及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63% 及37%权益. 五凌电力主要在湖南及贵州从事开发、生产及供应水电. 黔东电力的主要业务 黔东电力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在中国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200,000,000 元.黔东电力由中电国际、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电力总公司分别持有 75%、20%及5%权益. 黔东电力主要从事电力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4 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 黔东电力为中电国际的非全资拥有附属公司,而中电国际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63.59%权益.因此,根鲜泄嬖蚨ㄒ,黔东电力为本 公司的关连人士,因而五凌委托贷款协议根鲜泄嬖虻 14A 章属於本公司的关 连交易. 根辶栉写钚,五凌电力向黔东电力提供的委托贷款本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 元(约等於 370,370,370 港元),根鲜泄嬖虻 14.07 条定义的适用 百分比率高於 0.1%,但低於 5%.故五凌委托贷款协议须符合上市规则第 14A 章 项下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获豁免遵守经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根鲜泄嬖 第14A.45 条,有关五凌委托贷款协议的详情将载於本公司下期刊发的年报及账目 内.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交通银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为一家在 中国注册成立的银行,主要从事银行、金融及其 他金融相关服务 「董事局」 指 本公司董事局 「本公司」 指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 立的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中电发展」 指China Power Development Limited(中国电力发 展有限公司*),一家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的公司,并为中电国际的全资拥有附属公司 「中电投集团」 指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一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成立的全资国有企业 「中电国际」 指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 公司,并为中电投集团的全资拥有附属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5 「委托贷款」 指 本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 元之委托贷款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和 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黔东电力」 指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公司,并为中电国际的非全资拥有附属公司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五凌委托贷款协议」 指 五凌电力与交通银行及黔东电力於二零一二年十 一月二日订立委托贷款的协议 「五凌电力」 指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公 司,并为本公司拥有 63%权益的附属公司 * 英文或中文译名(视乎情况而定)仅供识别 本公告所载人民币与港元之间按人民币 0.81 元兑 1.00 港元的汇率换算.换算并不 代表人民币实际可按该汇率或任何汇率兑换为港元. 承董事局命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主席 李小琳 香港,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执行董事李小琳及谷大可,非执行董事关绮鸿及王子超,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志强、李方及徐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