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6-11-29
1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121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亨通光电 )收购福 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山电力 或 标的公司 )51%股权, 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 137,700,000.00 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

2015 年12 月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5 年12 月21 日,公司与 自然人颜家晓、陈兆猛、王建铭、陈峻岭四人(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方 )就收 购股权转让方持有的万山电力 51%股权正式签订了 《关于转让福州万山电力咨询 有限公司 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 ) .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 137,700,000.00 元(大写:壹亿叁仟柒百柒 拾万元) 人民币收购股权转让方所持有的万山电力 51%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之后, 公司将持有万山电力 51%股权,万山电力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 公司于

2015 年12 月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表决并通过了 《关 于收购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战 略规划,拟收购资产经过中介机构的审计和评估,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 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颜家晓 颜家晓,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501221973*******0,住址为福州 市鼓楼区湖东路***号,取得香港地区永久居留权,近三年来,主要担任标的公 司董事长、 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 司外, 其控制的核心企业还有福建汇众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君安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福建万山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伙利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宏闽电力工 程监理有限公司和淮安市昌源物资有限公司.

(二)陈兆猛 陈兆猛,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501241973*******3,住址为福州 市鼓楼区湖前路**号,近三年来主要担任标的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王建铭 王建铭,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2104041974*******9,住址为福州 市华林路**号,近三年来主要担任标的公司董事,并担任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陈峻岭 陈峻岭,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590011973*******0,住址为福州 市鼓楼区华林路屏东城**号楼,近三年来主要担任标的公司董事. 本次股权转让前, 颜家晓、 陈兆猛、 王建铭、 陈峻岭分别持有万山电力 56.74%、 14.42%、14.42%、14.4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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