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6-11-30 |
该局孙云 宏局长向社会通报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 在机构改革、 业务办理及 2019年中心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曹斌、 杨明银、 张玉红3位副局长, 分别 发布了相关消费投诉案例, 并就有关消防热点问题现场接受记者提问. ?东方今报 ・ 猛犸新闻记者从发布会获得了预付消费、 装修纠纷、 商品质量不 过关等热点问题的投诉案例. 东方今报 ・ 猛犸新闻记者 张亮 章继军/文图 据通报, 明港大世界消 费者吴某于2018年2月在该 区某干洗店办理了会员卡, 充值
500 元, 用于在该干洗 店洗衣服时使用.2018 年4月20 日, 其到该店洗衣时, 被店主告知店铺已转让, 所 持有的卡已不能用了.消费 者不认同现店主说法, 现在 干洗店虽然换了店主, 但其 店名仍然是原干洗店店名, 故现店主仍然应该承担原有 店主的责任. 接到投诉后, 经明港消 协工作人员核实, 消费者投 诉属实, 该干洗店已换店主, 其所充值的会员卡已不能在 干洗店使用.现任店主没有 转让协议, 新店主仍然使用 的是原来的营业执照, 并且 店名依然是原干洗店名.鉴 于此, 积极向经营者宣传讲 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合 同法》 和 《民法通则》 等法律 法规, 指出依照 《消法》 第五 十三条规定: "经营者以预收 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的, 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 按照约定提供的, 应当按照 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 退回预付款;
并应当承担预 付款的利息、 消费者必须支 付的合理费用. " 现任店主应 该承担原店主的一切责任义 务.经协调达成调解协议, 新店主同意继续履行原店主 的责任, 消费者在其店内所 办的会员卡仍然有效, 可继 续使用. 预付消费遇难题 消协调解获解决
2018 年3月13 日, 信阳 潢川消费者丁某林到潢川县 消协投诉, 称于2017年12月26 日与某品牌地板潢川店 (以下简称 "经营者" ) 签订了 安装集成吊顶的服务清单, 并交
3000 元定金.待经营 者拿出装修方案后, 消费者 又预交了
40000 元货款 (装 修总计
53000 元) .经营者 随后就向厂家发出生产通知 (装修材料需向外地厂家订) .但在交完货款后的四 五天之后消费者在微信中告 知经营者不想要吊顶了, 因 为感觉打吊顶后屋子显得有 点矮, 空间变小.经营者告 知货已经到了, 退不了货. 经潢川县消协调查: 经 营者的经营场所位于黄国路 黄国新城 A8 号楼门面房. 店内证照齐全, 负责人叫方 某.经营范围是建材零售. 听取了店方的陈诉, 了解到 双方已经有和解意愿.3 月19日经检队将双方当事人请 到经检队分别做了询问笔 录, 固定相关事实.在征得 双方同意后, 在县消协工作 人员调解、 监督、 主持下, 双 方签订 《消费争议调解协议 书》 .双方继续履行原来签 订的集成吊顶装修协议, 由 经营者在保证质量和装修风 格不变的前提下给予消费者
3000 元优惠.消费者待装 修完工验收后剩余
7000 元全部交付.经营者已于2018年3月17日进场施工. 吊顶订后要取消 商家拒绝退货款
2018 年3月2日, 罗山 县消费者闵女士向罗山县消 费者协会投诉, 称2018 年2月16 日在某品牌服装店购 买了该品牌女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