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6-12-01
1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6 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四平合营公司 1-3 号 发电机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4 年以来,公司与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吉林吉长 能源有限公司、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统称 四平合营公司 ) 签署了《委托运行管理合同》 ,受托管理四平合营公司所属

1 号、2 号、3 号机组.由于四平合营公司合作期限由

2019 年2月20 日延长 至2019 年8月20 日, 公司与四平合营公司就

2019 年1月1日至

2019 年8月20 日继续受托管理四平合营公司所属

1 号、2 号、3 号机组的 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方四平合营公司股权比例为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林能投 )35.1%、外方(长平热电、长平能源、 长平电力)45%、吉电股份 19.9%.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平合营公司为公司的关 联方,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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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毅勇先 生、才延福先生、周博潇先生、曹焰先生、吕峰先生和牛国君先生在 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3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 受托运行管理四平合营公司

3 台供热发电机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吉林吉长热电有 限公司设立于

1997 年12 月2日,注册资本金 4.6 亿港元,合作经营 期21 年3个月,至2019 年2月20 日合作经营期满.合营期满后, 全部资产归中方股东所有. 住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达路

6199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注册地: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达路

6199 号 法定代表人:杨孟强 税务登记证号码:912200006051333401

3 主营业务:发电、售电、产热、售热. 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5.1% 电能实业全资子公司―长平热电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平热电 ) 4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 (2)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 21,597.00 15,374.00 12,095.00 1,369.00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公司与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同受公司大股东――吉林能投控 制,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吉林吉长能源有 限公司设立于

1997 年12 月2日,注册资本金 4.6 亿港元,合作经营 期21 年3个月,至2019 年2月20 日合作经营期满.合营期满后, 全部资产归中方股东所有. 住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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