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6-12-02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出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 . 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 刘海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 户海印、刘杰、张忠林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 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 诺在本次提名后,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 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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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 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