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6-12-02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 包括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被提名人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 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3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 请具体选择符合 何种资格) .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中国化学人工程集团公司 (盖章或签名)

2015 年12 月15 日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户海印 ,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提名为中 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该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 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 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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