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6-12-02
1 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09)专字第 60157570_A02 号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 )及其子公司(以 下统称 贵集团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08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08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09 年4月1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现根据贵公司提供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公司(以下统称为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 )2008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该年度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如实提供上述事项的全部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是合 并范围内各公司的责任.下列资料和数据均完全摘自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

2008 年度财务会计资 料,除了为出具上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实施其他额外 审计程序. 在本专项说明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业务代垫款和 其他支出.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附属企业 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 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与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之间的经营性资 金往来,以及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与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关联自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和 其它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除债务人主体不同外,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的业务内容与前述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相同.除 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 以外的其他资金往来作为 经营性资金往来 .

一、 编制基础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第一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第 十九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5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对年报准则有关 条文的剖析

(二)》(2006 年4月修订)第一条及附件一的有关要求编制的.

2 在编制本专项说明的附表时,我们对其中一些问题采用了如下所示的处理方法: (1)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应收,虽然在编制贵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时已 经予以抵销,但是在编制本专项说明时不作抵销处理,仍然单独列示于附表的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部分中. (2) 对于合并范围内不同公司与同一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如果其核算科目和业务内容相同,则将其金额加总后列示于同一行中;

如果 核算科目和业务内容不同,则在不同的行中分别列示. (3) 本专项说明中所指的各类关联方的范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6 年5月修订)的有关要求确定,因此可能与已经经过我们审计的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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