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度发生的持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董事 会确认均未超过本公司
2010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1 年度最高限额, 本公司聘请的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也就本公司
2011 年度的持续(日常)关联交易向本公司董事会出具了 核数师函件,具体内容请参阅本公司
2011 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章节.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4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