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6-12-04 |
(三)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将由广汇和壳牌在签署合资协议之前决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 比例关系应符合中国政府有关法规的要求.
(四)LNG 采购 未来的合资企业将购买国产 LNG,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主要向壳牌关联公
3 司进口 LNG. 协议约定: "壳牌的关联方有权以具有竞争力的条款和条件以定期合 同方式每年向合资企业供应
100 万吨左右 LNG 作为项目运营的起始进口供应量. 任何超过前述定期合同的额外的 LNG 进口需求量由合资企业自主进口,但同等条 件下壳牌的关联方享有优先供应权. "
(五)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形成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依协议条 款得到执行.双方将成立一个联合指导委员会,监督协调启东 LNG 接收站项目的 开发以及开展联合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在原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广汇与壳 牌的合作意向,确定了各方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使未来组建合资公司的基础 工作更加扎实有效,项目推进更加明确. 双方将继续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推 动各方实质性合作进展,重点围绕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码头建设等层面展开 深度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 强强联合, 持续做强天然气板块业务, 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具体合作达成后将有利于促进中国能源结构调整,尤 其是 LNG 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公司积极开拓全球业务,加快国际化发展进程迈 出了坚实的一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向和基本合作内容方向的确定,以及双方 应当履行的义务及职责的约定协议,作为后续签定《合资协议》的基本依据,未 尽事宜将在《合资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具体实施进度和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 须满足本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后达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为本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