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6-12-04 |
各方将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推进项目进展,拟议 的合资企业股权比例为广汇持有 51%,壳牌持有 49%.双方同意本项目项下的合 作将涵盖整个 LNG 价值链, 从LNG 的采购、 储存到 LNG 的销售及下游业务的开发. 项目核准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形成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风险提示: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后续签定《合资协议》的基本依据,未 尽事宜将在《合资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具体实施进度和内容须满足本框架协议 中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后达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 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于
2013 年6月1日发布了公告编号为 2013-036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双方就启东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项目达成合 作意向并签定相关合作意向书. 公司于
2013 年11 月5日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壳牌" )在 江苏启东签署了就启东 LNG 接收站项目订立的《合作框架协议》 ,现将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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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框架协议主体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壳牌(中国)有限公司 江苏启东 LNG 接收站项目由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项目公司" )投资建设,于2010 年4月设立,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99%的股权,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1%的股权. 项目公司旨在江苏省启东市新建一个 LNG 分销转运站项目并在条件成熟后 短期内扩建为进口 LNG 接收站项目(液态进出) .项目包括开发、建设及运营一 个LNG 转运/接收站及其相关基础设施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卸船泊位、栈桥、 LNG 储罐和 LNG 装卸设施) ,购买及销售进口及国产的 LNG.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壳牌就今后如何确立各方之间的项目合作原则等方面达成共识.
(一)合作方式 壳牌拟以股权并购的方式参与投资.协议约定: "拟变更设立的合资企业分 别由壳牌持有 49%的股权,广汇持有 51%的股权.项目核准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和 先决条件. "
(二)合作范围 合资企业拟定的主要营业范围为投资和运营位于江苏启东的 LNG 转运/接收 站.码头吞吐量初期以政府审批的
60 万吨/年规模为基础建设,根据将来市场情 况和条件逐步扩建到
115 万吨至
300 万吨/年以上. 协议约定: "转运/接收站年目标周转能力在 1.15MTPA 基础上扩建至 3MTPA 以上.在此情况下,广汇和壳牌有权根据其在合资企业中的相应股权比例各自使 用新增加的周转能力,以接收、储存并提取其购买且所拥有的 LNG,并向合资企 业支付相应服务费(注: 'MTPA'指百万吨每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