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6-12-08 |
(四)扶持自主创业带动一批.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贫困家 庭劳动力自主创业,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和创业担保 贷款,带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五)中介组织介绍就业一批.发挥市场职业中介机构、农村 劳务经纪人和劳务信息员的作用, 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 服务,帮助实现转移就业.
(六)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 对符合岗位要求、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安置就业.
三、政策措施
(一)培训扶贫,提高就业能力 1. 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 贫困县要以全民技能振兴 工程为统领,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城乡劳动力职业培 训、农业部门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贫开发部门实施的 雨 露计划 等,统筹纳入当地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规划,整合各类培 训项目,统一下达培训计划和任务,统一定点机构,统一考核评价 -
4 - 标准,严格督促检查.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 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类分层次组织 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申报和建设向贫困县倾斜,拿出 40% 项目资金用于支持贫困县, 重点抓好贫困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品 牌基地和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 2. 鼓励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 认真落实我省关于扩大中 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 对 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免 除学费,为全日制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
2000 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3. 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 (包括实习)的,每人每天给予
30 元的生活费补贴;
市外省内参 加培训的,每人给予
300 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减轻贫困家 庭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负担,调动其参加培训积极性.生活费和 交通、住宿费由户籍所在地财政承担,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所在地 按规定落实. 企业新招聘贫困家庭劳动力并与其签订
6 个月以上劳 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职 业培训补贴标准的 80%对企业给予补贴.按照培训类别和层次,制 定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适当提 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实行免费培训. 4. 提高培训的精准度. 贯彻落实 《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 -
5 - 培训规划(2015―2020 年)》,做好贫困县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对 各类就业群体进行多层次、多类别培训.各地要依托基层扶贫开发 公共就业服务等平台,深入贫困家庭开展培训需求调查,侧重培训 周期短、易学易会、脱贫增收见效快的 短平快 职业技能.要利用 农闲时间, 积极开展订单式、 田间课堂、 授课入户等实用技术培训, 使务农和技能培训两不误. 鼓励优质培训机构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 地域分布,就近就地开展培训.鼓励开展劳务经纪人和致富带头人 培训,使其带领更多贫困家庭劳动力脱贫致富.改进技能培训绩效 考核办法,突出培训合格率的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二)就业扶贫,拓宽转移渠道 1. 加大贫困家庭劳动力劳务输出. 指导贫困县建立劳务协作机 制,促进劳务输出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积极推进省际劳务协作, 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劳务合作关系,继续挖掘向沿海经 济发达地区劳务输出潜力.培育境外劳务中介机构,鼓励其在贫困 县招工.支持贫困县建立驻外劳务机构,对开展劳务输出的按规定 给予求职就业补贴. 2. 强化能人带动就业.鼓励在外创业人员、工程承包人员、外 出就业人员搜集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带动家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 就业,按规定给予求职就业补贴. 3. 鼓励从事居家灵活就业. 紧密结合地域经济特色, 围绕规模 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装加工、手工编织、旅游产品等,取 公-6-司+农户 形式带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居家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 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 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 每个贫困村开发一个公益性岗位专职 负责转移就业服务.开发城乡交通协管、保洁、保安等岗位,安排 符合岗位需要、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每年用于安 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