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6-12-09 |
CHINA NUCLEAR ENERGY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1) 关於控股股东 最终实益拥有人之 战略重组事宜 兹提述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二零一八年一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四日之公告 ( 「该等公告」 ) ,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核 (香港) 最终实益拥有人中核建集团之战略重组事宜.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 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接到中核建集团通知,中核建集团与中核集团已签署了 《吸收合并协议》 ,,
中核集团将吸收合并中核建集团 ( 「合并交易」 ) ,在合并交易完成后,中核建集团将会解 散并注销,中核集团继续存续,而中核建集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及其 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中核集团承继及承接. 在合并交易完成前,中核建集团注册资本为
75 亿元人民币,中核集团注册资本为
520 亿 元人民币;
在合并交易完成后,继续存续的中核集团注册资本为
595 亿元人民币.具体 注册资本金额以国资委批覆为准. 合并交易目前不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构成重大影响.
2 於本公告日期,中核建集团透过中核 (香港) 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 30.46% 权益.待 合并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最终实益拥有人变更为中核集团,国资委仍维持为最终实际控 制人.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赵翼鑫 香港,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赵翼鑫先生 (主席) 、刘根钰先生 (副主席) 、锺志成先 生、简青女士、李金英先生、唐建华先生 (首席营运官) 、吴元尘先生及张瑞先生 (行政 总裁) ;
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嘉龄先生、李大宽先生、田爱平先生及王季民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