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12-12 |
4、兵装财务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 项;
5、兵装财务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兵装财务注册资本金的50%或该股东对 兵装财务的出资额;
6、公司在兵装财务的存款余额占兵装财务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7、兵装财务的股东对兵装财务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8、兵装财务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兵装财务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10、兵装财务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兵装财务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六)关联交易期间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关联交易期间,兵装财务如出现风险处置预案中规定的任一情形的,中原特钢应当 及时履行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关联交易期间,中原特钢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兵装财务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在半年度报告、年度 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风险评估情况
5 公司根据兵装财务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 报告,对兵装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对《关 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中原特钢认为,兵装财务具有 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 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未发现兵装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 兵装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兵装财务作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 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
中原特钢与兵装财务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 ,是鉴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优化公 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 资金保障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原特钢在兵装财务存款余额为 4,443.50 万元,贷款余额为 27,000 万元(含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委托贷款 10,000 万元) ;
年初至披露日,在兵装 财务的每日存款平均余额为 6,491.25 万元,存款利息收入为 105.16 万元,累计应计利 息为 1,076.90 万元, 支付融资租赁费 295.06 万元 (其中: 本金 279.86 万元;
利息 15.20 万元) .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 《金 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 资风险.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2)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的分析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状况.我们同意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 所做的评判. (3)公司已制订并严格执行了《关于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 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