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12-13 |
1 编制基准 (a) 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上市规则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 ( 「上市规则」 ) 附录16所载之适用披露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之规定而编制.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应连同本集团根愀鄄莆癖ǜ孀荚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之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是按历史成本常规法编制,并就投资物业及若干按公允值计入 损益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公允值列账) 的重估而作出修订. (b) 持续经营 於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之流动负债高於其流动资产1,188,912,000港元,主要由於本 集团项下拥有2,337,920,000港元短期银行及其他借贷 ( 「短期借贷」 ) . 董事会已审阅本集团涵盖自2018年6月30日起计不少於十二个月期间之现金流量预测. 鉴於为数2,242.9百万港元之短期借贷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及经考虑 本集团可动用之财务资源,包括内部产生之资金、预期到期借贷可续期和延长及可动 用之已承诺借贷备用额,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足够可动用之财务资源以应付其自2018 年6月30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到期之财务负债.因此,董事会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简 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
2 主要会计政策 除以下所述外,编制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2017年12 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 (i) 於2018年,本集团已采纳下列与其业务有关及於2018年1月1日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之 新及经修订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与客户之间之合约产生之收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 (修订) 投资物业之转拨
7 除本文以下所披露外,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用上述新及经修订准则并无对该等简明综 合中期财务报表所呈报的金额及或披露资料产生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自2018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下列计量类别对其金融资产进行分类: ? 按摊销成本列账债务工具;
? 於终止确认时收益或亏损结转至损益的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债务工具;
? 於终止确认时并无收益或亏损结转至损益的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权益工具;
及?按公允值计入损益金融资产. 分类取决於管理金融资产的主体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约现金流量条款. 於2018年1月1日,贷款及应收款项类别 (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存款、贸易应 收款项及包括在其他应收款项内的金融资产) 已转拨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按 摊销成本列账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转拨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按 公允值计入损益金融资产,由於於2017年12月31日并无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之重 估储备,因此并无重估储备由其他储备转拨入保留溢利.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项及短期存款的减值乃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入账.本集团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项下简化方法,并将根镀渌忻骋子κ湛钕钣嘞履昶谀诘乃邢纸鸲躺俚南种 估计的年期预期亏损入账.本集团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一般方法处理包 括在其他应收款项及短期存款内的金融资产.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的比较资料继续根2018年1月1日前生效的会计政策及披露 要求呈报,惟如下文所述的若干呈列之变动除外. 综合财务状况表 (节录) 2017年12月31日 (原先呈列) 采纳 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 的影响 2018年 1月1日 (重列)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485 (202,485) C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金融资产 C 202,485 202,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