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6-12-13 |
002013 证券简称: 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 2019-033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说明 1.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9 年4月9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2.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公开发行了2,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转股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为保证公司本次权 益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公司可转债自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8日期间 停止转股.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2019年5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 后的总股本3,608,659,010股一致. 3.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1月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19-008),上述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使用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3,900,00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2 质押等权利",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际是以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3,900,000 股后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本公告披露日至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数3,900,000股不会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5.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 的要求.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3,604,759,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