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6-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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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6-11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货运物流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背景介绍 2016年11月29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与本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东航产业公司 )签署《东航物流股权转让协议》,向东航产业 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航物流 )100% 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航物流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东航物 流 )将成为东航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条
(二)和第10.1.6条规定,东航物流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及下属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本公司 )向东航物流提供之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和 东航物流向本公司提供之货站业务保障服务均构成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6年11月2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3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东航物流签署并开展项下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东航物流签署 《货运物流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 《框 架协议》 ),同意2017-2019年东航物流向公司支付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和公司向东航物流支付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上限.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2019 年东航物流向公司支付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3 亿元、3.75 亿元和 4.7 亿元,公司向东航物流支付货站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2 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 亿元、 6.1 亿元和 7.5 亿元, 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调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11月2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3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东航物流签署并开展项下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东航物流签署《框架协议》,同意2017-2019年东航物流向公司支 付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和公司向东航物流支付货站业 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2017-2019年东航物流向公司支付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亿元、 3.75亿元和4.7亿元,公司向东航物流支付货站业务保 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5亿元、 6.1亿元和7.5亿元,未超过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获得本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刘绍勇先生、 徐昭先生、 顾佳丹先生和田留文先生已回避表决,与会7位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同意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 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按一般商 业条款达成,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参考市 场价格,并考虑原材料成本、服务保障区域、相关设备成本、人工成本和具体保 障服务要求等因素后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 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董事会在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 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