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12-20 |
7 出席会议 7.1 如有必要或情况适宜,主席可要求管理层成员出席提名委员会的会议. 7.2 会议可以电话方式进行.
8 会议记录 8.1 公司秘书须存置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完整会议记录. 8.2 提名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应在会后合理时间内发送予委员会全体成员. 8.3 公司秘书应於会后合理时间内向董事会的所有成员分发提名委员会的 会议记录以作记录.
9 一般事项 提名委员会应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公开本职权 围、解释其角色和董事会转授予其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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