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6-12-30 |
本公布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中国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证 券的邀请或要约. CHINA ENVIRONMENT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0) 根话闶谌ǚ⑿锌苫还烧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 ,本公司有条件地同意发行,而认购人有条件地同意认购本金总额港币 175,000,000元之可换股债券.假设可换股债券附随之换股权按初步换股价每股股 份港币0.2元悉数行使,合共875,000,000股换股股份将予配发及发行,相当於於 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0.0%以及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后 之已发行股本 (假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概无其他变动) 约16.6%. 换股股份将根话闶谌ǚ⑿,毋须股东批准. 发行可换股债券之所得款项净额预期约为港币174,000,000元,将用作本集团一般 营运资金用途. 交割须待认购协议之先决条件达成后方为作实,因而不一定进行.股东及准投资 者於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2 认购协议 日期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交易时段后) 订约方 (1) 本公司 (作为发行人) ;
及(2) 华泰金融控股 (香港) 有限公司 (作为认购人) ,为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 公司.伦鞒鲆磺泻侠聿檠笏钪⒕∠ぜ叭沸,认购人及其最终实 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主体事项 根瞎盒,本公司有条件地同意发行,而认购人有条件地同意认购本金额港 币175,000,000元之可换股债券. 先决条件 交割将於达成以下条件时作实: (i)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 (为无条件或在本公司或认购人均 不得合理反对之规限下) ;
及(ii) 本公司於认购协议作出之声明、保证及承诺於交割日并未遭违反,仍属真实 准确,且并无误导成份. 倘上文所载条件未能於认购协议日期起计第十四(14)天当天或之前或认购人与本公 司可能协定之较后日期达成,认购协议将告失效,认购协议之订约方於认购协议 之所有责任将获解除,惟先前违反构成之责任除外. 交割将於上文所载所有条件达成后第五个营业日当天,或在上文所载条件达成之 规限下本公司与认购人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时间及日期进行.
3 可换股债券主要条款 可换股债券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本金额 : 港币175,000,000元 利率 : 可换股债券将由可换股债券发行当日起计息,利率为可 换股债券不时未偿还本金额之每年2%,本公司於随后每 年期末支付. 到期日 : 可换股债券发行之第二个周年,或认购人与本公司可能 书面协定较后日期. 换股权 : 债券持有人於发行可换股债券当日起至到期日前五个营 业日当日止期间应有权,将不少於港币1,000,000元以及为 港币1,000,000元完整倍数金额之全部或部分可换股债券 未偿还本金额随时一次性转换,惟当在任何时间,可换 股债券未偿还本金额少於港币1,000,000元,则可予转换 该项可换股债券未偿还本金额之全部 (而非当中部分) . 换股价 : 港币0.2元,即每股换股股份之初步换股价.倘发生以下 事项,换股价可予调整:(i)股份拆细、合并或重新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