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0 |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
且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形. (1)2011 年4月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盐城丰东特 种炉业有限公司在
2011 年4月26 日至
2011 年12 月31 日期间向银行贷款提供 最高额为人民币
450 万元的保证担保.截止报告期末,该担保项下的实际借款金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额为
330 万元,占公司
201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56%.
2011 年6月17 日,公司根据
2008 年3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同意为该控股子公司向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贷款
300 万元提供的五年期保 证担保经银行同意已撤销,本公司不再履行该担保项下的担保义务. (2)2011 年12 月15 日,公司以前年度审批并累计到本报告期的为江苏丰 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 3,000 万元保证担保,该担保项下实际借款额
1000 万元 已到期归还,本公司不再履行该担保项下的担保义务. 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 严格履行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在对外担保后续跟踪风险控制方面,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没有损害公 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截至目前,未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 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情形.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
201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分析, 并对后续实 施计划作出了安排,是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以及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 做出的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内容将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能力和盈利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规划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反中国证 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