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7-01-06 |
(二)优艾希杰东阳光(上海)铝材销售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总额:人民币 4,200,000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 元 拟定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 拟定经营范围:铝及铝产品的进出口、批发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持股比例:本公司占股 49%,UACJ 占股 51%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
1、目标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经本公司及 UACJ 确认,目标公司投资总额为 996,500,000 元;
注册资本为 746,500,000 元人民币,且已全额交付完毕.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 380,715,000 元人民币,占总资本的 51%,UACJ 认缴出资额 365,785,000 元人民 币,占总资本的 49%.
2、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 乳源精箔公司经营宗旨为: 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工生产 铝产品,并将加工生产的产品销往中国国内外,从而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 益与利益.经营范围:铝及铝产品的加工和生产,产品内外销售.
3、乳源精箔公司的治理结构及人员安排 (1)董事会 由5名董事(含董事长
1 名)构成.其中由本公司委派
3 名董事,UACJ 委派2名董事,本公司委派的董事中
1 名担任董事长. (2)监事 乳源精箔公司设
2 名监事,由本公司及 UACJ 分别委派一名. (3)经营管理机构 负责乳源精箔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设总经理
1 名、 副总经理若干名 (至少1名).总经理由本公司推荐,副总经理中至少一名由 UACJ 推荐,其余根据 合资当事人之间的一致意见共同推荐,该等人员均由董事会任命.
4、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等的采购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1)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等的采购 乳源精箔公司为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宗旨, 根据每年董事会决定的年度生 产计划从中国国内外采购设备、 原材料及零部件等.本公司应使本公司的关联公 司以适当的市场价格 (无特别利益关系的买卖双方之间未受其它影响而协商一致 的价格)销售零部件和原材料. (2)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乳源精箔公司原则上应将自家生产的全部产品销售给上海销售公司.但在 合资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乳源精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乳源精箔公司可以适当 的市场价格将一定数量的电容器用电子铝箔及空调铝箔销售给本公司的下属子 公司: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和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 限公司.
5、竞业限制 自本合同签订日至终止的期间,本公司和 UACJ 不得在中国就电容器用电子 铝箔(不包括腐蚀箔、化成箔等)以及汽车用热交换器材料(即钎焊箔)亲自或 使第三方 (包括其关联公司) 新开展与乳源精箔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相同的业务 或者与此产生竞争的业务.
6、技术引进 UACJ 根据与乳源精箔公司另行签订的技术援助合同规定的条件,可以乳源 精箔公司有偿的授予生产技术许可及提供技术指导.同时,UACJ 可以根据乳源 精箔公司提出的要求, 从自己或自己的关联公司向乳源精箔公司派遣人员等合适 的人才,通过该人才对乳源精箔公司实施技术指导或其他技术方面的支援.
7、经营期限 乳源精箔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设立之日起
50 年, 即到
2052 年6月17 日止. 双方合资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的,可延长经营期限.此时,应在经 营期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