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01-07 |
六、 新通气城镇初始配气价格的制定. 新建城镇燃气配气管网, 可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被监管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取 得合理回报的方法核定初始配气价格.核定价格时,全投资税后内 部收益率不超过 7%,经营期不低于
30 年.定价成本参数原则上按 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本参数与成本监审规定不 符的,按成本监审的规定进行调整.随着经营气量的增加,可适时 调整为"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
七、加强配气延伸服务收费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配气 延伸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凡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的,以及成本 已纳入配气价格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收费偏高的要及时降低.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涵盖范围严格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 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 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再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
八、抓紧制定出台配气价格监管规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 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开拓创新,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建立健全 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配气价格管理和定价成本监审规则,2018 年6―4―月底前出台.
九、及时开展成本监审和核定配气价格.各地要抓紧开展成本 监审,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切实把过高的配气价格降下来.降低 空间主要用于减轻工商企业用气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调整居 民配气价格,要依法履行听证等程序.
十、推动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配 气价格,要通过门户网站等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价格水平和相关依 据.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定期通过公司门户网站等指定平台公布收 入、成本等相关信息,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
要 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按时报送定调价所需的投资、收入、成本 等信息.对故意瞒报、虚报信息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 并公开曝光,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可视情采取降低准许收益 率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