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7-01-17 |
3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501 号) ,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 本公司于2016年8月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6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11.80元(每股面值1元) . 截止
2016 年8月11 日,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都 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缴入的出资款 708,000,000.00 元,扣 除证券承销费、保荐费合计 10,000,000.00 元后,余额人民币 698,0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8月11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开 立的
931900095810505 账号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静宁路支行的
270122010400040004665 账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 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62030008 号验资报告. 上述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708,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9,433,962.26 元(不含税) 、其他发行费人民币 1,399,283.01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7,220,754.73 元.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已投入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 年末 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027.58 89.13 51,861.55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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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 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 银行兰州市静宁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以下简称 开户 银行 )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 )共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规定了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 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保证了三方监管协 议的严格履行. 截止
2016 年12 月31 日, 公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专户银行 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 放金额 利息收 入净额 投入募投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 购买银行 保本理财 产品 账户 余额 小计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兰州静宁 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