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7-01-22 |
601016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
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9 年4月25 日下午 1:3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 节能大厦 A 座二层会议中心 出席人员:公司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会议主持人:刘斌董事长 会议记录人:曹焱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
二、宣读各项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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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八)《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 《关于为中节能协力光伏德令哈
5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由已办理发言或提问登 记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发言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或提问, 在 上述人员发言或提问完毕后, 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其他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方可发言或提问);
四、请股东推选
2 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
请监事会推选一名 监事,与现场律师共同作为监票人;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现场计票,宣读现场投票结果;
七、现场会议暂时休会,将现场投票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 所, 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的合 并投票结果;
八、休会结束,主持人宣读合并投票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4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 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 下议事规则:
一、 董事会指定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 的事宜.
二、有权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截止
2019 年4月19 日(星 期五)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上述人员应该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
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 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股东 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登记次
5 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 不超过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