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7-01-23 |
10 「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就本公布而言,除另有指明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乃按人民币1.00元兑1.260港元 之概约汇率兑换为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於本公布内,中国实体之英文名称为其中文名称之译文,其载於本公布乃仅供识别之用.倘有 任何歧义,概以中文名称为准. 承董事会命 首华财经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李耀新 香港,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王文明先生、李耀新先生、王嘉伟先生及陈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 刘润桐先生及James Beeland Rogers Jr.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本正教授、唐仪先生、李建行 先生及陈树文教授. 本公布将由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七天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网站http://www.hkgem.com 之 「最新公司公告」 页内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firstchina.hk供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