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7-01-23

电话: 0753-7866037 联系地址: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西路八十五号 邮编:514200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工

电话:0753-2273022 传真: 0753-2259098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

64 号 邮编:514021 十

二、附件

1、委托协议书

2、招标文件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9月19 日 项目名称:蕉城镇龙安村新农村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 项目编号:MZSJJ-201621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

50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位于蕉岭县县城城郊的龙安村, 有20 个村民小组和

3 个党支部, 总人口

3686 人. 蕉岭县蕉城镇人民政府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响应国家号召使用绿色环保节能的太阳 能路灯,解决群众 出行难 问题;

给村中主要道路安装路灯,解决村民夜间出行无 路灯照明的问题 .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灯杆:不锈钢管制作,规格 5000*φ

89 转φ 63*2mm;

2.功率:24W(纯铸铝灯具) ;

3.太阳板:多晶硅 40W;

4.铝电池:28Ah;

5.控制器:感应控制系统(除光时控外,加物体雷达感应节能控制);

6.每天亮灯时间:7-10 小时;

7.阴雨天保亮灯:7-10 天;

8.每瓦光效:120Li;

9.路灯杆高度:5 米;

10.光源灯具:保用

3 年;

11.太阳板、铝电池:保用

3 年;

12.控制器:保用

3 年. 注:本采购项目内容中所出现的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 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采购项目内容的标准.

三、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 ①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②灯具、设备要求

1、 所有产品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且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 品,并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项目名称:蕉城镇龙安村新农村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 项目编号:MZSJJ-201621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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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2 、 对于影响灯具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中 标人都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③安装施工要求 中标人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按有关技术标准 规程及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否则造成损失及安 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④验收要求 中标人应确保太阳能灯具符合《路灯管理与路灯技能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标准 指导手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安 装.灯具安装完毕后 7天内,安装检查合格后,所有灯具试运行

72 小时,试运行期 间采购人组织对灯具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性 能进行检查验收.达到要求后,采购人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验收证明文件. ⑤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

3 年.自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所有中标人负责更换改造的灯具设备,出现自然损坏或质量缺陷由 中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人为损坏除外.

3、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使采购人技术人员达到能 独立、熟练操作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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