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1-28 |
2012 年1月21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2 】
111 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 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自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回报 A、回报 B 两级份额,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回报 A 与回报 B 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回报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回报 B 封闭并上市交易,回报 B 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
5 万元,回报 A 和回报 B 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回报 A 份额的风险收益特性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稳定, 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而仅够或不够支付回报 A 的约定收益与本金的情况下,回报 A 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 乃至本金受损的风险;
回报 B 份额的风险收益特性为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
由于本基金的资产及收益将按照约定收益优 先分配给回报 A 的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损失情况下,回报 B 份额将首先面临本金损失. 因此,本基金不保本,可能 发生亏损.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 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 露办法》 )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 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