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7-01-29 |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一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 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二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按标 准每人每天(见附件 2)包干使用,也可选择凭票实报实销.学 生出差,市内交通费在本标准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对于参加会议和培训,只发放在途期间的市内交通费补助. 确实在会议期间发生必要的市内交通费用的,可凭票实报实销. 第二十三条 因项目任务等原因需要长期出差的,超过
15 天 以上(不含
15 天)市内交通费包干标准减半执行,也可选择凭 票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 已由校外单位负担市内交通费用或使用学校 公务车辆的,不得在学校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 财务处 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 对不符合审批手续及规定的费 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差旅费报销应与出差项目匹配, 项目间经费不 ―
8 ―― 得混用、挤占. 第二十七条 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岗位上 任职的人员,按出差任务性质执行差旅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差旅费标 准参考财政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考虑物价等因素进行动态调 整. 第二十九条 出差前应先履行单位审批手续,出差结束后, 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十条 住宿费、机票款等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无 特殊原因不得预支差旅费. 因教学活动等需要学生集体外出的,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 在标准限额内可预支差旅费. 第三十一条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 差旅费报 销单、机票(附登机牌) 、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无出差事 项关联的外地业务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差旅费报销应遵循 一事一报 的原则,因不同事由或不在 同一时间段出差,需分别填写不同的出差审批单和差旅费报销 单.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应连同当次差旅费同时 报销,事后不予补报. 第三十二条 出差途中各段行程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应保持 连续、 完整. 如不完整, 原则上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
9 ――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不连续或不完整, 且申 请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对方负担城市间交通费用且能提供相关会议通知、培 训通知、邀请函或对方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 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其他情况,须说明票据不完整的当事人、日期、票据 种类、金额、原因等信息,经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 可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十三条 在公共交通不发达的地区持续流动作业, 受地 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或运输必要的仪器设备等情况,确需要 自驾(租车)前往目的地或在出差地点租车的,应事先报所在二 级单位批准,相应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租车费等费 用予以实报实销.相关事项如下:
(一)租赁车辆时,既要满足业务开展需要,又要符合经 济适用的原则,不得租赁豪华车辆.使用车辆时,应选择经济、 便捷、安全的路线行驶,严格控制车辆使用成本.
(二)租车必须通过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并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应包含必要的保险内容) ,报销时提供租车合同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