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2-05 |
重要提示: 1. 回售代码:100923 2. 回售简称:东阳回售 3. 回售价格:100元/张4. 回售申报日:2014年5月7日5.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4年6月16日 特别提示:
1、根据 《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 设定的利率上调选择权, 发行人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 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5.50%,在 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 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200个基点至7.5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2、 根据 《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 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本公司发行的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 ( 证券代码:122078,以下简称: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 续期间第3个付息日, 即2014年6月16日, 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 司.
3、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本次回售申报日 ( 2014年5月7日)对 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1东阳光 债券申报回售. 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 ( 100元/ 张).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本次回售的无条件 放弃.
4、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的本次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 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付息日,即2014年6 月16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 11东阳光 债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
11 东阳光 债券的收盘价格为100.35元/张,高于回售的价格.而且发行人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 上调票面利率200个基点至7.50%. 若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申报本次回售,可能将导致 较大的损失. 请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6、本公告仅对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申报本次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 对申报回售的建议,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情况,请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7. 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东阳光铝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 11东阳光 债券持有人 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4年6月16日. 现将发行人是否行使上调 11东阳光 票面利率选择权事宜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 11东阳光 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 债券名称:2011年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3. 债券代码:122078. 4.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5. 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票面金额:100元. 7. 票面利率:5.50%.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 11东阳光 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债 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信用级别:2013年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 11东阳光 进行跟踪评级,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