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7-02-08 |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存续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 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
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跟踪评级报告
4 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大公承做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存续债券信用评级的 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 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 评级结论. 发债主体 中国一重是于
2008 年12 月25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 国务院国资委 )批准,由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联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2010 年2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证券简称 中国一重 ,证券代码:601106.截至
2015 年3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65.38 亿元,第一大股东一重集团持股 62.11%, 其它机构及社会公众持股 37.89%.由于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一重集团 100%股权,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公司注册地址为黑 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厂前路
9 号,法定代表人 是吴生富.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以民用核电反应堆压力容器和核岛成套铸锻件 为主的核能设备;
以大型热壁加氢反应器为主的石化、煤液化重型压 力容器;
以轧制、冶炼设备为主的冶金成套设备;
为大型水电、火电 机组配套的大型铸锻件;
以各类液压机、热模锻压力机、机械压力机 为代表的锻压设备;
以重型矿用挖掘机为代表的重型矿山设备等重型 机械装备;
以各类冶金轧辊为主的工矿配件.公司具有一次性提供钢 水700 吨以上、最大钢锭
600 吨、最大铸件
500 吨、最大锻件
400 吨 的生产能力,综合制造能力处于行业前列. 截至
2015 年3月末,公司合并范围内拥有全资子公司
8 家,控股 子公司
7 家. 大公承做的中国一重存续债券共计
2 期(详见表 1) . 表1目前大公承做的中国一重存续期债券及募集资金概况 债券简称 发行额度 发行期限 募集资金用途 进展情况
11 一重债
25 亿元 2011.12.20~2016.12.20 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 已按募集资金要求使用
12 一重
01 25 亿元 2012.09.03~2017.09.03 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 已按募集资金要求使用 数据来源: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跟踪评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