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02-10 |
14、批准:指为了使中选社会资本、项目公司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 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中选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获得的 任何许可、执照、批准、授权、免除或批准;
15、融资文件:项目建设所需的任何一部分的建设和运营相关的长期、短期贷款 合同、票据、契约、担保合同、保函和其他文件;
16、运营期: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过环保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至合作期满 之日止的期间;
17、项目设施:由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而形成的所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用 的包括但不限于处理设施、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资产的合称;
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9、 收益权: 指对本项目的经营行为所获取对应收益的权利 (污水处理服务费等) ;
20、书面形式: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标准和规范:指适用本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国外标准、规范(如 确需);
22、政府部门:指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部委、中国司法或军事当局,中央政府行 政管理部门,省、市、区、县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就本项目而言,指阳信县人民 政府、阳信县财政局、阳信县陆港物流管理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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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就本项目而言,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于 采取合理的步骤,以确使: ⑴在满足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正常条件下项目拥有所需要的充足材料、资 源和供应品;
⑵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地按照相应 的手册和技术规范运营本项目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
⑶由有知识并受过培训和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预防性日常和非日常维护和修理,以 确使本项目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营.
二、解释
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
2、合同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合同或文件;
3、 元 指人民币元;
4、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 包括 指包括但不限于;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 以上 以下 以内 或 内 均含本数, 超过 以外 不含本数;
5、除非本合同规定,提及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均为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 并包括其各自合法的继任者或受让人;
6、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一段时间(包括一年、一个季度、 一个月和一天)指按公历计算的该时间段;
7、要求在某一非工作日付款:指该付款应在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8、本合同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行政职权.在本合同有 效期内,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规定届时被纳入相关法律规范,且依据法律规范之规 定属于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则适用该法律规范之规定.
第三节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一、项目的范围
1、项目合作范围 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甲方授权乙方、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
7 负责项目建设、设计、投资、融资、运营,通过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取得相应收益.合 作期届满后,乙方、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其经营权无偿移交给阳信县人民政府或其 指定机构. 在合作期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甲方不得与乙方、项目公司之外的其他任何一 方合作,项目合作范围是排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