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7-02-20 |
4 ― 入市、区、街道三级管养范围,管养经费由同级财政给予核拨. 对破损严重或与人行道建设标准不一致的, 由区城市管理局向区 政府提出分期分批改造计划, 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实 施. 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退让红线部分人行道路面及依附 于该部分人行道设置的排水、排污检查井,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建设.退让道路红线部分的建设要同步验收,方可办理开发项目 的竣工验收手续. 退让道路红线部分验收合格后按权限范围移交 相应部门统一管理. ③对已建主次干道按可行车结构标准分期分批改造人行道. 新建的道路要充分考虑现实需求, 按可行车要求提高人行道结构 层标准,满足正常使用. 2.城市照明 (1)城市照明养护管理划分.除市级统一管理的城市夜景、 隧道及
37 条道路照明设施外, 老城区小街巷及市级下放的
10 条 道路、江南新区的部分照明设施由区级管理(详见附件 2),其 余道路照明设施按属地原则划归高新区管委会及各街道办事处、 社区管理维护. (2)新建或改造道路的照明设施原则上按道路管护主体负 责,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移交管理工作,未移交的道路 照明设施由各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管护. 3.内沟河 ―
5 ― 内沟河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 (1)根据《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和《泉州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市区内沟河管理规定的通知》 (泉政办〔2016〕14 号)文件精神,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 责日常的维护管理及检查、 指导工作, 并负责南环城河、 七中沟、 三堡沟、八卦沟、义春小八卦沟、笋浯溪及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工作.泉州市西北洋滞洪排涝工程管理处负责排洪沟 A 段(盛 贤路桥东侧至新华北路北低渠二桥东侧) 及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工作;
泉州市工人文化宫管理处负责百源川池、盲肠沟的管护;
泉州市文庙管理处负责孔庙、明伦堂池、暗沟的管护;
泉州市北 渠管理处负责内沟河冲洗的供水工作及东干渠设施的维护和管 理工作;
泉州市堤防管理处负责内沟河的纳潮工作. (2)按属地原则,区级负责内沟河两侧的环卫、道路、路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内 沟河的水面、 两侧岸墙、 水闸及岸墙附属管线的保洁工作. 其中, 老城区内沟河水面由各街道负责日常保洁;
新城区内沟河由各街 道和各建设指挥部(或业主单位)负责管护;
其余内沟河水体保 洁及经费由各街道或指挥部自行负责(详见附件 3). 4.滞洪区、排涝泵站、污水提升泵站 (1)滞洪区、排涝泵站、污水提升泵站由区级负责建设, 建成后移交市级运行管理. (2)区级负责现有东浦排涝泵站与滞洪区、金浦排涝泵站 ―
6 ― 与滞洪区、1 号污水提升泵站、2 号污水提升泵站、3 号污水提 升泵站及其配套管网的管护. 道路污水管线按照道路设施管理体 制分别负责管护. 污水管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报市级规划部门 审查, 区城市管理局参与污水管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项目 竣工验收等工作, 江南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参与 江南新区污水管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5.园林绿化 城市园林绿化实行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 运作机制. 根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 定和进一步加强泉州市中心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泉政文〔2018〕22 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 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8〕23 号)文件精神. 对于现有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范围的划分, 市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负责鲤城区辖区范围内现有的市级公园绿地(中山、释雅山、芳 草园等公园)、市区主要街头绿地、国道和省道市区段、市区七 横六纵主干道道路绿地(含道路控制线内的路侧绿地)以及部分 次干道、小街巷绿地、内沟河绿地的养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