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2-22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控股股东滨海控股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发 展前景充满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结合对目前公司 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增持公司股份. (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 ( 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5月9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结果 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10月31日, 滨海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557,001股, 增持均价为5.62元/股, 增持总金额为20,002, 288.06元. 截止2017年10月31日,滨海控股已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滨海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370,028,008股,持有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81,818,18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51,846,18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8.30%.
四、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 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滨海控股本次增 持公司股份符合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已满足 《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 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2015]51 号)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五、其他说明 (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 《 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 二)公司控股股东滨海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并严格遵守 《 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7-054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中航资本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 券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 《 中航资本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修订稿)》,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48亿元,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18亿元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航投资 )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航信托 )进行增资, 并可以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中航投资向中航信托增资的事 项,已经中航信托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监管局核准通过 ( 赣银监复 〔 2017〕164号). 为满足中航信托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决定先以自筹资金180,974.97万元通过中航投 资对中航信托进行增资, 中航信托已于2017年11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