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7-02-22 |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 计划自
2018 年6月7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 万股,不多于
200 万股. ?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18 年9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通知,李振国先生关于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18 年6月7日、6 月8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已实施完毕. 现将李振国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增持计划实施前, 李振国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17,842,137 股, 占公司
2018 年5月31 日总股本的 14.97%, 连同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和李春安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 873,381,356 股, 占公 司2018 年5月31 日总股本的 31.2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对公司股票进行增 持.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 增持股份的数量: 拟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 万股, 不多于
200 万股.
(四)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李振国先生将根据 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六)后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鉴于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将进入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等窗口期,为避免窗口期交易并保障增持计划的顺利实施,后续增 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18 年6月7日起未来三个月内(若遇到窗口期,增持 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李振国先生将通过自筹资金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李振国先生于
2018 年6月7日至
9 月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03,300 股,增持均价 17.10 元/股,增持股 份数量占公司
2018 年6月30 日总股本的 0.04%,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18,845,437 股,占 公司
2018 年6月30 日总股本的 15.00%,连同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和李春安 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 874,384,656 股, 占公司
2018 年6月30 日总股本的 31.32%.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沪市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李振国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其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