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7-02-23 |
一、 采购业务单一窗口 供应链采购部门作为隆基集团所负责的采购业务的唯一窗口,负责招议标、商务谈判、 中标通知、合同签订、订单下发、需求预测及发货通知等采购业务,在以上采购业务合作过 程中除采购部门之外其他人员给出的非书面承诺,我司不认可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 采购业务行为准则 1. 标书(商务标、技术标):标书的发送及内容的变更(包括技术参数、供应周期、质保 期,原料原产国、生产商、规格,元配件品牌、型号等)均以采购部门发送的书面通知为 准,除采购部门之外的其他人员给出的任何形式的变更和要求,我司不认可且不承担任何 法律责任. 2. 报价:供应商在正式参与报价时提供的书面或系统报价信息(包括且不限于盖章或法人及 法人授权人签署的报价单、投标函、标书等)将作为我司合同签订的唯一依据.如供方因 客观原因要对报价信息进行变更,需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发送通知. 3.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及收款账户以采购部门发布的招标/ 采购信息文件中约定内容为准.因未按照招标/采购信息文件中相应要求提供保证金造成 的一切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采购承诺:以加盖公章且由采购部门发送的书面通知(中标通知书、合同或订单、订货函 等)为我司认可的采购承诺形式,我司对非上述形式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