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7-03-01 |
2014 年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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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 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 章节的全部内容.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徐缓和谢小梅,公司股东谢建中和刘燕平均承 诺:
1、 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下同) ;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前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不再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远程和黄继茂以及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 员邓宏喜和韩志伟均承诺:
1、 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所持公司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 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述减持价格和 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公司其他股东高建芳、郑晓辉、王会民、邓志伟、谢彬彬、梁颖、谢赐、黄 建国、王强、覃新、杜志红、张维说、戴冠军、罗文明、罗旭、罗伟飞、谢桂凤、 黄龙惠、李云萍、张百竹、信峰、朱占斌、徐梅龙、曾铁城、涂祥运、杨苏、张 更生、李波、凌明基、张伟东、陈民、陈煜、黄李海、郭阳、覃小双、林志松、 陆景富、龚高林、曾令干、张雪芬和吴秉南均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缓、谢小梅、谢建中、 刘燕平、刘远程、黄继茂、罗伟飞、覃新、韩志伟和邓宏喜还承诺:在前述锁定 期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 份,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