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7-03-01 |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 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 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 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 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 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2)项的 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 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仍符合上市条件: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6 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回 购公司部分股票;
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120%;
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每12 个月内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回购的方式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允许的交易方式并应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 、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 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③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