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7-03-09 |
本次发行将于
2010 年10 月25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人( 主承销商) 特 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 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 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 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 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 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0 年10 月1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 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的 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 重大事项提示 及 风险因素 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 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 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 价,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成效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 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5、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 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 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 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 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 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 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如果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 66,000 万元,发行人净资产将急剧增 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不能同步增长,将给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带来 负面影响,也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