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董事兼副经 理曹建林、于生春,董事李晓华、靳洪强,独立董事丘创、赵锡军、杨克磊、原 独立董事周衡龙,监事吴桂华、于占祥、孙秀旺、李强、穆德胜,予以公开谴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孙原及监事王伟岭予以通报批评. (3)因公司银行借款逾期比例较大,未及时就巨额担保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等问题,2007 年3月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监管 关于对沧州化学工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