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7-03-10 |
5 C GEM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根GEM上市规则第19.07条计算有关收购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 於5%但低於25 % , 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GEM 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申报及公告规定. 一般事项 由於完成须待买卖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作实,收购事项不一定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 指 买方根蚵粜橄蚵舴绞展合酃煞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不包括星期
六、星期日及法定假期 ) 「本公司」 指汇思太 平 洋集 团控 股有 限 公司 ,於开曼群 岛注 册成 立 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GEM上市 ( 股份代号:8147 ) 「完成」 指 完成收购事项 「完成日期」 指所有先 决 条件 达成 后七 个 营业 日内 , 或订 约方 可能 书 面协定之较后日期 「代价」 指人民币1,600,000 元,即买方就收购事项向卖方支付之代价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GEM」 指 由联交所营运之GEM 「GEM上市规则」 指GEM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统称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C
6 C 「中国」 指中华人 民 共和 国, 就本 公 告而 言, 不 包括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买方」 指 时代九方 ( 深圳 ) 健康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间 接全资附属公司 「买卖协议」 指卖方与 买 方就 收购 事项 所 订立 日期 为 二零 一八 年五 月 二十四日之买卖协议 「销售股份」 指 目标公司25%股权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2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 指杭州浙 誉 新能 源汽 车服 务 有限 公司 , 於中 国成 立之 有 限公司 「卖方」 指 富泰华工业 ( 深圳 ) 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