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7-03-14

2019 )浙0802 民初1019号 任远: 本院受理 原告刘文庆诉你民间 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 理终结.现依法向你 公告送达本院 (2019) 浙0802 民初1019 号 民事判决书.限你自 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 来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 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 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 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19 )浙0802 民初1354号 戴万红: 本院受 理原告绍兴丞洋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 中科华信 (浙江) 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 同纠纷一案, 现已审 理终结.因你下落不 明, 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 (2019) 浙0802 民初1354 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

一、 被 告戴万红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 原告绍兴丞洋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250000元及其利息损失(自2018 年3月22 日起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 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

三、 驳回原告绍兴丞 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其他诉讼请求.案 件受理费

5050 元, 减 半收取

2525 元, 由被 告戴万红负担, 限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 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 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逾期 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 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19 )浙0825 民初493号 范春钧: 本院受 理原告龙游恒久建材 有限公司与被告范春 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 二条之规定, 现依法 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 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 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 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 传票.原告龙游恒久 建材有限公司起诉要 求: 1.范春钧支付龙游 恒久建材有限公司货 款130000元并赔偿利 息损失 (利息损失自 起诉之日起至款付清 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 ;

2.范春钧支付龙 游恒久建材有限公司 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 诉讼保全费

1220 元;

3.诉讼费由范春钧承 担.自本公告发出之 日起, 经过

60 日即视 为送达.提出答辩状 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 满后的

15 日内, 举证 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 后的30日内.本案依 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 理, 于举证期限届满 后第三日 (遇节假日 顺延) 上午

9 时00 分 在龙游县人民法院湖 镇法庭第一审判庭公 开开庭审理, 逾期依 法缺席判决. 龙游县人民法院 (

2019 )浙1003 民初1858号 夏仙珍: 本院受理 原告黄玲君与被告夏 仙珍为民间借贷纠纷 (2019)浙1003 民初1858一案, 现依法向你 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 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 本、 举证通知书、 告知 权利和义务通知书、 开 庭传票等.原告请求 判令: 被告归还原告借 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并 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 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 利率 6%计算的利息;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 承担.自发出本公告 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 辩状、 举证期限的期限 为至开庭前一日.本 案定于2019年7月8日9时00 分在本院第二 办公区第五法庭开庭 审理.逾期将依法缺 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2019 )浙1003 民初1592号 郑宝生、 王晓微: 本院 受理原告林瑞为与你们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 (

2019 ) 浙1003 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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