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3-14 |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 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 起, 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 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 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 定于2019年8月7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 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 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1003民初8393 号 杨帆: 本院受理原告 陈彩英与被告杨帆为民间 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 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本院 (
2018 ) 浙1003 民初
839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1、 被告杨帆在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 告陈彩英借款20000元, 并 支付利息 (按年利率6%自2018年11月29日起计算 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务, 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 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案件受理费300元, 减 半收取150元, 公告费400 元, 共计550元, 由被告杨 帆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 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 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 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 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 并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