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7-03-17 |
(4)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 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须为参加本采购活动近
3 年(2015 年12 日-2018 年12 月)无任何不良 负面记录,资信良好的企业,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如查 询结果显示 没查到您要的信息 ,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及存在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注:磋商时供应商未带齐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将视为资格性
10 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采购谈判程序.) 4.一般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 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2)磋商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 如所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必须同时提供中 文译文,外文与中文字相抵触的以中文为准;
(3)磋商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4)磋商文件须采用书面方式,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如光盘、软盘等形式,须 同时提供书面投标文件;
使用电报、电话投标一概不予接受. 5.磋商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认为本磋商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 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投标人的 条款或是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等情况,投标人应 在开标
5 日前,即2019 年01 月09 日17 时00 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 逾期视作无异议,并视作已承诺放弃对此方面而引起的质疑、投诉等相关权利.招标 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并 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收到,否则视作已知悉. 6.报价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报价一律使用 人民币,以 元 为单位;
投标报价包括物业管理费、人员工资、办公费用、交通费 用、通讯费用、人员食宿费用、设备投入、设备维护、维修、年检费、各项税金等为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除采购合同另行规定外, 采购人无需再支付除上述款项 外的其他任何一项款项. 7.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交纳方式与退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
11 8.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磋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9.磋商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介绍参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