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7-03-20 |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3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款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租入或租出资产;
签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
赠与或受赠资产;
债权或债务 重组;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 交所 )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的, 仍包含在内.
(四)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承包工 程等重大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30%以上,且绝对 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或深交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盈利前景产生较大 影响的合同.
(五)达到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 关联交易包括前述第
(三)项规定的交易事项,以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或接受劳务;
委托或受托销售;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六)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风险投资、套期保值、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外的公司进行财务资助、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事项;
(七)诉讼和仲裁事项:
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所述标准 的,适用该条规定;
3、未达到前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负有重大信
4 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基于案件特殊性, 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 无效的诉讼的,应当及时报告.
(八)重大变更事项:
1、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 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其中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将新的公司章程在交易所 指定网站上披露;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