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03-25 |
中国华电同 意对于可能在同一市场内与本公司形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将采取国家法律、 法规及有关监管 部门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且中国华电授予本公司选择权, 由本公司选择解决方式和解决时 机. 为支持本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华电于
2012 年出具承诺函,将继续遵循之前已 作出的承诺,为进一步避免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中国华电进一步承诺: 第
一、 中国华电确定本公司作为中国华电整合常规能源发电资产 (不包括福建省内的常 规能源资产或项目(含煤电和水电业务、资产及项目) )的最终整合平台和发展常规能源发 电业务的核心企业;
第
二、 对于中国华电拥有的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 (不包括福建省内的常规能源资产 或项目(含煤电和水电业务、资产及项目) ) ,中国华电承诺用
5 年左右时间,将该等资产在 符合上市条件时注入本公司,并给予本公司常规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收购的优先选择权,以 支持本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
三、中国华电将继续履行之前已作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目前,对于此项承诺,中国华电正在积极履行当中.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1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