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7-03-26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00816) 关连交易 股权转让协议 概要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世富1号、华电煤业与本公司订立 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同意收购及世富1号同意转让华电煤业的0.6%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20,214,843.75元 (相等於约151,505,216.01港元) ,将部份以 现金结算,部份以华电煤业应支付本公司之股息结算.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华电直接及间接持有约62.76%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故其为控股股东 (定 义见上市规则) .由於华电直接持有华电煤业约42.65%的股权,故华电煤业为 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鲜泄嬖虻14A章,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 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於有关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交易的一个或多个适 用百分比率 (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交易需遵守上市规则第14A.76条的 申报及公布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 日期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 订约方: 华电煤业;
世富1号;
及 本公司
2 主要条款 根扇ㄗ眯榈奶蹩罴疤跫,本公司同意收购及世富1号同意转让华电煤业的 0.6%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20,214,843.75元 (相等於约151,505,216.01港元) ,将部 份以现金结算,部份以华电煤业应支付本公司之股息结算. 代价已由华电煤业代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或之前存入由华电煤业及世 富1号设立的共管帐户.华电煤业应支付本公司之股息不再支付并抵扣前述华电煤 业代本公司存入之代价,该等股息与华电煤业代本公司存入之代价的差额应由本 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前支付予华电煤业.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后,本 公司应付华电煤业之剩余差额 (如有) 应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起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之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开始计息. 预期本公司应付之代价将以本集团内部资源拨资. 交易的理由与裨益 本集团认为收购华电煤业0.6%股权将加强其於非上市公司的投资,而董事会相信 收购世富1号持有的华电煤业0.6%股权符合本集团最佳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华电直接及间接持有约62.76%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故其为控股股东 (定义 见上市规则) .由於华电直接持有华电煤业约42.65%的股权,故华电煤业为本公 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鲜泄嬖虻14A章,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 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於有关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交易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 率 (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交易需遵守上市规则第14A.76条的申报及公布 规定. 陶云鹏先生及陈斌先生 (本公司的两名董事) 目前於华电担任部门主管.因此,彼 等已就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批准放弃投票.除上文所提及外, 各董事已确认彼等於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并无重大利益.
3 一般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开发、管理及经营福建省的水电项目及煤电厂,以及全中国的风 电及其他清洁能源项目. 华电煤业於中国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57,142,857.00元,并主要从事煤炭项 目、煤化工项目、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加工、煤炭运输及投资和发展海外煤炭 项目. 世富1号於中国成立,注册资本为约人民币2,500,000,000.00元,并主要从事非上 市公司的投资及上市公司私人配售和相关顾问服务. 华电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华电集团 (就本公告的说明而言包括本集团) 的主要 业务包括发电、供电及供热、煤炭等电力相关一级能源开发以及提供技术相关服 务.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泄 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上市买卖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权转让协议」 指 世富1号、华电煤业及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 日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华电」 指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华电煤业」 指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