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3-28 |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杭州容华实业有限公司质押 4,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 本17.
04%.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
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8 年1月26 日起至
2019 年1月25 日止(上述为拟定期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质押股份用于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申请
3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质押权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 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 押等情况 本次股权质押用途为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申请融资不涉 及其它资产抵押或质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04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杭州容华实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0,870,000,46.31% 股份限售情况:3,623,334,15.44%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 :6,000,000,占总股本 25.56%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2017 年11 月14 日公司股东杭州容华实业 有限公司质押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52%,用于浙江华电 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银货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
15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权质押协议;
(二)中国结算质押登记材料.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