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7-03-29 |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 ) )于2018 年12 月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受理序号:182212)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 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 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 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 能 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 《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 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