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7-03-30 |
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 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公告编号: 临2009-0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 年12 月30 日公司所属四家电厂――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牡 丹江第二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佳木斯热电厂与黑龙江 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黑龙江省
2010 年电煤重点合同. 此次公司所属上述四家电厂与龙煤矿业集团共签订
2010 年煤炭 重点合同数量为
562 万吨.其中哈三电厂签订
200 万吨,占全年预计 耗用量的 56.66%;
牡二电厂签订
127 万吨,占全年预计耗用量的 39.22%;
哈热公司签订
130 万吨,占全年预计耗用量的 56.01%;
佳热 电厂签订
105 万吨,占全年预计耗用量的 53.29%.
2010 年煤炭价格,以低位发热量
5000 千卡/千克的煤炭质量为 基数,在2009 年价格基础上上调
50 元/吨,其价格为
392 元/吨.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