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7-03-31 |
61 周岁及以上年龄 120% 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全残保险金以一项给付为限.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中到达年龄是指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中已交保险费总额为: 若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按身故或确诊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期交保险费及保险费的已交期数确定. 若一次性交清保险费的,已交保险费总额按身故或确诊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险费确定. ? 红利分配,成果共享 保险合同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分红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为流动性金融工具,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其他在投资指引中允许的投资工具. 关于投资比例,在长期战略资产配置计划的指导下,我们每年会制定各类资产短期的战术资产配置计划,约定当年的目标投资比 例及范围.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力求在尽量保持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久期与负债久期匹配的前提下,实现固定收益类资产 的稳定收益;
基金投资通过量化筛选指标及基本面分析,将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证券投资基金,力求实现中长期稳定增值;
股票投资,通过主动地精选个股或被动跟踪指数来实现增值. 该产品的红利来源主要是死差、费差、利差及其他影响公司运营的项目实际与预期的差异所产生的损益,其中: 死差由实际理赔和预期理赔的差异产生;
费差由实际费用和预期费用的差异产生;
利差由实际投资收益和分红保险合同预期投资收益的差异产生;
其他影响公司运营的项目主要是由实际退保率和预期退保率的差异产生. 也就是说,本公司分红保险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上述几个方面,这构成了分红的基础:利差益――实际投资回报率大于预期的部 分;
死差益――实际死亡率低于预期的部分;
费差益――实际费用小于预期费用的部分;
其他影响公司运营的项目实际优于预期 的部分. 已备案,未销售 Version xx 编印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第x页/共xx 页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分配的红利总额按不低于可分配 盈余的 80%来确定.增额红利水平相对稳定,以反映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合理预期.我们将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及精算评估适时调整 终了红利水平.相对增额红利而言,终了红利的波动性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保单实际盈余的波动. 各保单持有人所分配到的红利会因为保单本身的特性而有所不同,影响红利水平的主要因素有:所购买的产品、交费年期、所交 的保险费、保单所处的保单年度以及被保险人的年龄和性别等等.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分发红利当时,保险合同必须有效,且 您已交清上一保单年度所有的应交保险费.保险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红利的分配.已分配的红利尚未符合约定给付条 件时不能提前领取. 保险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增额红利将以增加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的形式给付.终了 红利将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或退保时,以一次性给付的形式给付. 1. 增额红利给付形式 (1) 增加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除按保险责任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另将额外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宣布 的累计增额红利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 增加全残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确诊全残,我们除按保险责任给付全残保险金外,另将额外给付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本合 同已宣布的累计增额红利予被保险人. 2. 终了红利给付形式 (1) 理赔终了红利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从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以一次性给付的形式给付理赔终了红利予健在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