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7-03-31 |
若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我们以一次性给付的形式给付理赔终了红利予被保险人. (2) 退保终了红利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从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若您退保(申请解除本合同),我们将以一次性给付的形式给付退保终 了红利予投保人. ? 现金价值权益 现金价值 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包括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和增额红利的现金价值.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及保单年度内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的具体规定请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费自动垫交 在投保时,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的具体规定请以保险合同为准.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发生上述第 (1)项情形,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已备案,未销售 Version xx 编印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第x页/共xx 页保障利益汇总被保险人: 丰先生 投保人: 丰先生 投保年龄:
45 周岁 被保险人性别: 男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保障内容 最高保障利益额度 寿险保障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10,000,000 非意外全残保险金 10,000,000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保险金 15,000,000 意外全残保险金 10,000,000 1. 本保险建议书仅供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并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各项保险内容均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2. 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最高保障利益额度是假设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而可能产生的最高 保险金,包含附加险(如适用者)中可以获得的相应保障利益. 3.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最高保障利益额度是假设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
7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之前,因意外 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身故而可能产生的最高保险金,包含附加险(如适用者)中可以获得的相 应保障利益.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且于
7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之后因意外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意 外身故保险金最高........